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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洪泽建设人才支撑的十条意见

日期:2017-07-12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关于强化洪泽建设人才支撑的十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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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古堰景区、旅游度假区、食品科技园,区委各部委,区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人才队伍转型升级和人才活力充分迸发,加快推动洪泽科学跨越发展。现就强化洪泽建设人才支撑提出以下意见。

1.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围绕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大力引进人才和人才团队(团队为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人才组成,下同)来洪创新创业(创业为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科技型企业,下同),并给予资助。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人才,资助个人20万元或团队40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人才,资助个人50万元或团队100万元。国内领先的人才(团队),根据项目的技术领先性、体量、质效等,可实行“一事一议”,给予不超过1000万项目资助。资助分期考核支付。

2.鼓励培育高端人才。突出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推动企事业单位申报入选国家、省、市政府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凡在洪申报国家、省人才项目并通过市级评审的,补贴2万元;申报市级人才项目的补贴0.5万元,团队项目加倍补贴。对获批的项目,按上级财政资助的金额1:1配套,经考核后支付。申报获批省、市人才项目的人才,获得薪酬、红利等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缴纳金额地方留存部分给予资助。

3.吸引更多专业人才。对全区工程建设、生态旅游、电子商务、金融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由区人才中心、国有企业高薪招聘,全区企事业单位有偿调配使用。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可实施简化程序,招聘进入事业编制,并纳入科级后备干部培养。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薪酬、住房等方面可“一事一议”。企业全职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0.6万元、1.5万元、2.5万元的就业补贴,资助期为5年。

4.培养新型企业家。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当年新获批省“产业教授”、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企业家奖励1万元,当年新获批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分别奖励2万元、0.5万元。企业家在职学习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对当年新入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企业家1万元。每年推荐5名以上企业家及“新生代”企业高层次人才参加省、市人才项目培训、进修。

5.壮大乡土人才队伍。组织“土专家”“田秀才”以及民间艺人、能工巧匠等各类乡土人才遴选,经认定的乡土人才享受市“533英才工程”骨干人才待遇,区每年补贴0.1万元,共享受5年。推动企业技能型人才培养,获得高级职称、高级技师、高级职业资格奖励0.5万元;获得中级职称、技师、中级职业资格奖励0.1万元;获得高级工奖励0.05万元。区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用于乡土人才培训补贴。

6.加大招才引智激励。实行招才引智奖励制度,对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人才创业,奖励引才单位2万元;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人才创新创业,奖励引才单位3万元;引进“千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创新创业,奖励引才单位5万元;引进高校院所研发机构落户的,奖励引进单位4万元。

7.实行人才住房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5年内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未能入住人才公寓的企业人才,实行租房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才每月3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副高职称人才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学历及正高职称人才每月8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全职在洪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且在本区购置首套商品住房者,根据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6万元、10万元“购房券”。对在区内全职工作或创业成效明显的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以上人才,工作满10年,提供一套公寓终身免租金居住或给予50万元“购房券”。

8.优化人才服务体系。对全区重点企业选派科技人才秘书,协助挂钩企业解决难题。在区人才中心开通“人才服务站”,妇联成立“人才红娘之家”,团委成立“青年人才俱乐部”,工会成立“人才职工之家”,人才办成立“人才联谊会”,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交流、学习、提升平台。对在区内全职工作的各类人才,积极帮助解决夫妻分居,子女入学问题。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等,给予妥善安排。其子女需入学入托的,在本区内优先择校。积极利用区内旅游资源,每年分批组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及家庭参加健康疗养活动。

9.强化人才资金保障。区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经费,用于上述各项奖励、补贴。政府设立5000万元以上的创投基金,积极配合市“淮上英才”创投基金投资人才科技项目。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不超过实收资本49%、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全力推广“苏科贷”“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等金融支持。

10.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人才工作列入全区科学跨越发展考核重点指标,每年区委、区政府加大对人才工作集体及优秀人才的表彰力度。对引进人才在洪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双创团队”项目的,或由博士、正高职称人才领办、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单体固定资产投资达一定规模(工业或经营类三产类企业1000万元以上、农业企业300万元以上),视同招商亿元项目。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项人才政策兑现,由区人才办会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细则、拟定方案,通过一定方式公示后实施。与省、市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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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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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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